书架
对不起,我的爱人是祖国[快穿]
导航
关灯
护眼
字体:

第146章 重振河山(12)听说寨子里还有位宁……

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第(2/3)页
着位于要道、地势险峻的白马山,打劫绑票过往的行人富户。

——宁先生直接带着他们打土匪去了。

大水,只有冲了龙王庙,才知道庙里藏着多少好东西!

松涂县周围,大大小小有七八个山匪的据点和寨子,大家各分各的地盘,平时虽有摩擦,但是也算得上井水不犯河水。

谁想到白马山办了一场喜事,打了一场大仗以后,这就如龙出浅滩,虎跃山林,地盘太小,觉得挤了。

三个月里,白马寨几乎『荡』平了松涂县附近所有的山贼匪寨。

俘虏上百,收缴的财物木仓支更是把山寨上几个常年半空着的仓库都装满了!

宁馥也兑现了她组建侦查排时给大当家的承诺——一份军饷,十倍的口粮!

华轩回想这梦幻般的三个月,仍然觉得不可思议。

他的美人媳『妇』正站在几张八仙桌拼成的长桌前,悬腕而书。

华轩走过去站到她旁边,去看那纸上的内容。

华轩识字,但不会写。

宁馥『毛』笔字写得很漂亮。

她初学颜,再学柳,后来在扮演女官的世界里为了勾搭皇帝,也写得一手情意绵绵的簪花小楷。

但她现在的字,反而有一种褪尽铅华的朴拙。

着墨之处,铁画银钩。

华轩不会看字、赏字,但也觉得这几个字里有一种透纸而出扑面而来的磅礴。

他禁不住赞了一声“好!”

最怜君中宵舞,

道“男儿到死心如铁”。

看试手,补天裂。

外头一阵清风拂过,刚好自议事厅敞开的大门吹进来,华轩倾身帮宁馥压住微微浮动的纸张。

这风吹得人浑身舒畅,华轩忍不住轻轻吸了口气。

这风也吹来一丝淡淡的香味。

他莫名其妙地脸红了。

山寨里谁也不知道大当家的和压寨夫人,到现在还没在同一张床上睡过觉。

他不是不喜欢。

更不是什么纯情少年。

只是宁馥仅仅用了三天的工夫,就让华轩看明白了山寨有多么需要她。

不是作为什么夫人,而是作为军师。

当然,宁馥纠正了他从《水浒》和《三国》里听来的称呼。现在她是白马寨的总参谋。

华轩视她为左膀右臂,言听计从。

有山匪悄悄在背后嚼舌头,说他这是被漂亮的媳『妇』『迷』了眼。

但华轩有自己的判断。

他做了二十多年的山匪,在宁馥到白马山以前,他这个大当家就做的不错。他知道怎么让人服他。

山匪们敬服的人多一个,他也并不介意。

他是有私心的。

因为漂亮媳『妇』告诉他有一种主义,是让劳苦人都亲如兄弟的,是能教这世道『荡』涤澄清的,是能让鬼子滚出中华,中国人翻身做主的。

每天夜里,她给他讲那些信奉这个主义的人们的故事,讲他们如何凝聚起来,如何发起反抗,如何战斗到底。

在山匪们悄悄羡慕大当家的和压寨夫人日日同房的时候,他与宁馥,对着房间里头的一对儿龙凤红烛,一个说,一个听。

在这些夜晚里,华轩从好奇,到感叹,再到向往。

他在美人媳『妇』永远平静的叙述之中,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量。

他的胸中时常激『荡』一种热情,一种热切,一种热望。

他的血时常沸腾,他的泪时常盈满。

他也得知了有一种比生身父母,比拜把子兄弟,比一个炕上的两口子更奇妙的,有着独特的亲密的关系——

叫做同志。

他想和他的压寨夫人成为这种亲密的关系。

但他不敢问,也不敢争取,只能像待师长一样尊重她,像待兄弟一样友爱她,像做过夫妻一样信任她。

除了忍不住,贪婪着清爽的秋风。

“能……能教写几个字吗?”

华轩看着宁馥写完,问道。

宁馥自无不允,只笑着看了他一眼,“你满脸汗了。”

她想了想自己最近的计划,笑道:“又热又不方便,给你修修面,剪剪头发?”

她是疑问语气。

但她料定华轩会答应,哪怕结了辫子的长发是他已经维持了许多年的“造型”,哪怕脸上的胡子一直是他让自己更添“男子气概”的象征。

华轩也确实答应了。

不但答应得很痛快,而且控制不住地笑出了两排白牙。

他们在议事厅后的院子里放把椅子,使人端了水盆、皂角、剪子、刮刀、手巾。

宁馥这倒是头一回干这个活。

锋利的刀刃放在华轩的下颌上,他便主动扬起脸来。

脖颈和喉结毫无防备地暴『露』着。

他被熏风吹得昏昏欲睡,眼帘微合。

宁馥慢慢将他的胡茬刮掉,手中小刀一转,轻轻地搭在了华轩的咽喉上。

男人反映很快地睁开眼。

但神情和身体,都依然是放松和信任的姿态。

宁馥弯了弯唇角,随手将小刀搁在一旁,拿起剪子来,示意华轩坐起身。

“真不心疼?”

她像后世每个理发店里,问那些要剪去长发的姑娘们是否下定决心的tony一样询问道。

失恋啦、换了一份工作啦、成年啦,总些对于她们重要的时刻,要换个发型,换个心情。

挥别过去,去迈向未来的另一种可能。

华轩莫名其妙地看她,“这有什么好心疼的?”

宁馥也不过是例行公事地一问,动作麻利地给华轩剪了个寸头。他

虽然手艺不太完美、看起来有点坑坑洼洼凹凸不平。

华轩照着镜子,左看看右看看,似乎也新奇得很。

宁馥笑道:“看来还是得有手艺的来。改天问问寨子里的弟兄,有没有干过这一行的。”

华轩也咧嘴笑了,却很满意,“现在看着还有点不习惯,可是比之前更精神呢!”

他兴致勃勃地转回头来望着宁馥,脖子上围着一块白兜兜,如果狼尾巴可以具现化,恐怕已经在他身后摇成了螺旋桨。

“你觉得呢?”

他满含期待地问。

宁馥拉长了一两秒,刚要回答,之前那送银元的山匪又冲进了议事厅。

他找不见做主的人,只能大着嗓门,一边嚷嚷,一边从前头往后面走,“大当家的,宁先生,外头来了一伙上供拜山头的——”

“献财献女呢!”



(本章未完,请翻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