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架
遮丑布
导航
关灯
护眼
字体:

第二章 对与错从来不是关键

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第(1/3)页
  “教授,请问我推论的不合理性在哪里?”眼镜男并没有参与大笑,显然他对一贯正确的自己受到了否定很是在意,准备争辩一下。

  “我说的是,片面的合理不能代表全部的事实,因为事实是所有的都合理。你的推论,确实能够解释,地上没有血迹这一点,但是却没法解释其他的问题。比如地上是如此的干净,既然尸体是从别处移动过来的,那么为什么没有拖行的痕迹呢?”大方问道。

  眼镜男想了想,突然灵光一闪道:“当然是清除掉了,正如凶手清除掉了自己的脚印一样。”

  眼镜男说话的时候信心十足,显然是因为突然找到了,能够证明自己理论正确性的证据,而感到高兴。

  “也许吧,也许。”大方点点头,随后又问道:“那么你觉得凶手在行凶之后,等尸体的血液流干,再将尸体移动到此处,再然后全部打扫干净,这个过程需要花费多少时间呢?作为一件凶杀案来说,显然行凶过程越长,暴露的风险也就越大。”

  眼镜男开始皱眉,想着什么,他还是准备力争,他说道:“整个走廊乃至墙壁都是如此干净,简直是一尘不染,说明这里可能很少有人往来,说不定凶手就是因为肯定自己有足够的不可能会被发现的充裕时间,才布置这一切的。”

  “也许吧,也许。”大方听后再次点点头,但马上又提出了问题:“那么,那三只左手,是怎么回事呢?”

  大方的这个问题,彻底难住了眼镜男以及绝大部分在座的学生。

  眼镜男冥思苦想之下,用不确定的语气说道:“说不定,说不定,这是凶手的标记,他或许是个连环杀手。。。而断手正是这人凶残的标记,他。。。”

  “好了。”大方摆手阻止了对方的发言。

  “你的回答,我并不满意,你在我提出反论之后,一直在强调的只是自己的正确性,而并非是真正的从客观角度,去运用逻辑推导,这不是在我的课堂上应该出现的,我的课堂上,狡辩应该被杜绝,因为那是浪费时间。”大方皱眉道。

  随后他说道:“如果对方真是一个连环杀手,并且是用人的左手作为自己标记的杀手,那么他是不是在每一次行凶之前,都要去砍掉三个不同的人的左手呢?从客观角度上来说,这显然是不合理的。”

  “但这绝非不可能不是么?”眼镜男做出了最后的狡辩。

  “不错,就以这单纯的一副画面来看,确实并非不可能。”大方点点头。

  眼镜男面色稍稍缓和。

  “但是。”大方用平静的语气再次补充,但显然他的平静中带有了不快,因为声音实在太平淡了。

  “但是,我一开始就说过,这是我一个月前办理过的一桩委托,既然是我的经历,并且又将之放在了我自己的讲堂之上,那么你是不是在暗示,我把一桩毫无正常逻辑的神经病行为,作为逻辑学课程的案例,放在我自己的课上,来让大家讨论么?”

  大方的话让众人感到了压力,之前曾提出过类似的关于神经病言论的那个学生,不自觉的把头低了一点

  “坐下吧,作为让老师不快的代价,你将无法在我这里得到‘优秀’这个评分。好了,还有谁要提出推论的么?”十分独裁的大方说完后,再次看向了其他在座的学生们。

  这时一个十分开朗的声音,从最靠近讲堂的一处座位上传了出来。

  “教授,如果我能回答出来的话,能不能不要学分,而换做下次你办案的时候,带上我一起?”

  这个声音里明显包含着期待,甚至能让人感受到其中的热切。

  大方微微皱眉,这学生算是他的熟人,不但如此,连这小子的祖辈和父辈都与他交情匪浅,不过这不能成为带他一起涉险的理由。

  “不能。”大方拒绝道。

  大方的果断,让那人闭上了嘴巴,没有再发出任何声音,并且似乎其他人也没有了尝试的欲望。

  “请大家记住我的话,这也是我在每一堂课上都反复强调过的,我不是在考校你们,而是希望你们更多得进行尝试,所以还有人想说说么?”大方环顾四周。

  讲堂一片静默无声。

  大方有些失望,随后道:“看起来似乎没有人,有试一试的想法。不得不说,我对此很失望。其实我认为这个额外加分的机会,并不难获得,首先我一直强调的是,类似的行为逻辑推论,都应该从不协调的地方开始,所谓不协调就是不正常、不合理,哪怕仅仅是一丁点不合理。因为只要是不合理,就一定有其原因所在。请牢记这一点,是一定有原因!”

  说到这里大方顿了顿然后继续道:“如果要应用好逻辑这种思维工具,那么就一定要养成,从不协调开始推理这种习惯。这是个好习惯,眼镜同学的习惯不错,但是之后的狡辩却不应该。话不多说,让我们回到不协调这一点上来。”

  大方的话激起了不少人的兴趣,揭开谜底的场景总是让人好奇与期待,就连之前有些失落的眼镜男,也打起了精神,注视着大方。这点让大方颇为满意,这个学生不失为,仍然是个好学生。

  “其实这些场景的不协调,从一开始就有,比如一尘不染的地面,比如那三只左手,也比如我说的某些话。”大方从容的看着下面的学生,开始叙述他的论点。

  “首先画面中反差较大的

(本章未完,请翻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