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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 酒是粮食晶,越喝越年轻(求收藏,求推荐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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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两个人喝了八罐啤酒,老王五,朱权三。

  老王那多的两罐是刚开始咕咚咕咚的,后边基本上就是你一我一的节奏了。

  “不早啦,早点休息,明天还得进城呢。”老王收拾了一下桌子,就过去关铁门了。

  朱权抬头看了下老王壮硕的背影,嘴角抹出了一个弧度,然后摇了摇头就上楼了。

  喝了点酒就是感觉舒服多了,怪不得网上都说酒是粮**,越喝越年轻啊!

  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事儿,朱权睡着的时候,嘴角还挂着一个微笑。

  。。。

  次日大一早,朱权就醒了,简单的洗漱之后,就下了楼。

  电梯已经修好了,但是他不喜欢那种悬在半空中的感觉,还是脚踏实地的走楼梯,更有安全感。

  替老王打开了铁门,清晨的阳光也没那么毒辣,照在脸上,还有一种涤荡心灵的美感。

  街上已经有了行人,买菜的,摆摊的,吆喝的,混杂着煎饼果子,胡辣汤还有偶尔一丝的下水道的味儿,虽然不怎么好闻,但是真实。

  朱权已经好久没有活在人间的感觉了,这个早晨,他第一次觉得,他,还活着!

  这段时间,就犹如是在梦里,一个睡了600多年的梦,梦中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东西,梦中他也失去了很多。

  今天,梦,好像醒了!吧?

  。。。

  “哟,今天挺早啊。”第一个下楼的,不对,第二个下楼的还是老王,大背心,大裤衩,大拖鞋,顶着一头鸡窝,跟朱权打了个招呼。

  “每天都很早。”朱权不咸不淡的噎了一下老王。

  “。。。”老王无言以对,丢给他一个白眼,就去厨房生火造饭了。

  看到老王吃瘪的表情,朱权笑出了声。

  吃过了早饭,小王背着书包蹦蹦跳跳的上学去了,老王把门一关,上车打火,就准备进城,顺便送自己媳妇儿上班。

  “老王,你们要是买手机的话,可以去我同事家里开的那个店,报我名字,有优惠。”老王媳妇儿一边照镜子,一边儿和老王说着话。

  “优惠多少,能打个八折还是五折?”老王目不转睛的开着车,还能逗自己媳妇儿一句,这就是情趣。

  “去你的,你咋不说白送你啊,你媳妇儿可没这么大的面儿。”说完瞄了老王一眼。“说不定你‘南街四少’有这个面儿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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