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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9章 官田与地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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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这些“官田”是有好处的。因此,对于全国的官田该由哪个部门来管之问题,民生司想插一脚,产业司想来插一脚,财税司想来插一脚,甚至官吏司也想来插一脚。

  民生司插脚的理由,是这些官田有助力民生之作用,而交给谁租种这个问题,也非常重要。土地即民生,民生司的想法也有道理。

  但貌似,产业司更有理由。产业司管农、管工、管商,自然要管土地。而官田,正好属于他们管。因为此后如果要兴工,正好拿官田过来用啊。

  财税司的道理也很强大,地租,不就是我们的事儿么。官吏司比财税司还要强大,这地租,本来就是补贴地方政府用的啊,我们收取地租不正是天经地义么。

  不过这事儿,让朱慈煊从后世的制度中找到了解决办法,这个土地,不就是国土资源么,目前,可以在产业司内,成立一个国土资源处,先行搜集一些信息,然后准备制定一些政策。而官田作为可以直接获得利益,只能由国土资源处来直接管理。

  朱慈煊到呈贡近两个月,一直没想好如何处理土地问题。此时的思路,才相对成熟一些。而原本跟随朱慈煊的一些人,也开始一批一批地安排到土地之中。

  云南的土地,可以做到一年两熟,如果说在北方一个人可以耕种30亩甚至50亩地,在南方就不可能这么多了。南方之人,最多耕种20亩地。

  这是因为同样面积的土地,收成会多一些,而且还是两季;所种土地多了,收了第一季后就可能来不及种上第二季。

  但在承包给家庭时,不分男女老幼,一个人平均有10亩地就足以。如果一个五口之家,种植50亩地,说不定很快就能成为小康之家。

  在1950年代,如果你家五人拥有50亩地,家庭成分上绝对会被划为“地主”。当然,1950年与1662年不能比。

  1662年,全国不会超过1亿人,而1950年,则是“四万万同胞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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