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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你在我心里撒野辛懿庄景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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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、chapter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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吸。

“如果没成,就回来。”他的声音又低又温和,“菲比斯不能留,我留。我可以养你。”

心底的一根弦仿佛被他的话扯得高高弹起,又落下。

十八年了,就连周兰也从没承诺过要“养她”,更多时候母女俩是相依为命。

从记事起,在周兰没和耿重年结婚之前,辛懿一直是跟着周兰在红灯区外卖烟酒,因为年纪小、模样讨喜,她总能卖得更好一点。后来也有过几天好日子,周舟出生之后耿重年的赌性越来越大,家里条件一天不如一天,等辛懿上了高中,已经到了靠她的奖学金来给耿重年还赌债的地步。

辛懿的生活从来只有往前,不能回头也不能停下,否则只有挨饿。

这是头一次,有人拥着她,告诉她不用怕,就算前路是万丈悬崖,只要转身,还有人会给她拥抱,等她回家。

眼睛酸涩,像是干涸了许久的泉眼即将喷涌。

她忽然猛地推开庄景安,半臂之隔,仰脸,嘴角噙着笑:“不会的,我不会回来,也不会让你养我。如果这次不行,那就下次,直到我拼出个人样来。”

少女明亮的眸子里泪光涌动,却一滴也没有掉出来,笑得阳光明媚,看不见半点怯懦与踌躇。

庄景安微微扬起一抹笑,抬手,将她额边碎发撩到耳后,轻声地说:“好……”

我等你。

这一句,他没有说出口,却不经意地从脑海里闪过,连庄景安自己都不由一惊。

是什么时候开始,他居然生出了“以后”这个念头?

两个相视而笑的人似乎都忘了,将两人牵在一块儿的,最初只是一句契约:他们的关系,只持续到辛懿出道为止。

*

时已入秋。

因为菲比斯的总部在S市,所以S市的海选参赛人数远超其他八个城市。

辛懿在本地参赛,号牌已经编到305号,轮到她的时候已经是海选第三天。

这会《寻歌》海选的新闻已经满天飞。

新闻主要都是围绕S市海选的首席评委,居然是二十年前红遍大江南北的流行音乐天后——叶展眉。

《寻歌》作为一档歌唱类的选秀节目,在初赛阶段能请动叶天后坐镇,就凭这也足够撑起几篇通稿。

海选采取三票通过即可晋级的方式,然而两天下来,尽管有十多位参赛选手顺利晋级,可没有一个得到叶天后的绿灯。

媒体对叶展眉的评价是——毒舌美人。

辛懿已经等了将近两个小时,这期间进进出出的参赛选手已经多到她懒得正眼去看。

一屋子人,大多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,什么奇装异服的都有,穿鼻环打脐环的,透视装爆炸头的……形形色|色。

落在辛懿眼里,不过尔尔。

在深蓝这些年,什么样的叛逆小青年她没见过?越是灵魂平庸的人,越寻求外表特立独行。有趣的灵魂往往包裹在中规中矩的壳子了——比如庄景安。

她忽然又想起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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